徵才機關 |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2-04-25~2022-05-02 |
資格條件 |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徵才公告 一、出缺職務: (一)職稱:技士(預估111年5月出缺)。 (二)出缺職務數:1名。 (三)辦公地點:臺中市石岡區公所(臺中市石岡區九房里豐勢路1033號)。 (四)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五)職系:土木工程。 二、工作項目: 1.水利局綜合業務。2.水利代辦經費小型工程。 3.天然災害搶通搶險、修工程。4.專案計畫補助工程 (行政協助費)。 5.區里建設服務經費小型工程。6.簡易水土保持及山坡地超限利用違規取締。7.其他臨時交付事項。 三、所需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具土木工程實務經驗者尤佳。 2.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現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情形。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 5.無限制轉調情形。 四、檢具資料: 1.請於111年5月2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 (1)應徵前請至人事服務網 (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及個人大頭照等資料。 (2)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3)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及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者視同資格不符。 (4)應檢具文件: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英檢證明、客語能力認證等,請將證明文件依序掃瞄並合併成⼀份PDF檔後上傳。 2.聯絡電話04-25722511#270賴先生 五、備註: 1.經資格審查合格報名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用者,不另行通知。 2.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3.上開影本如有偽造、變造證件或虛偽證明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4.本案除正取名額外,視實際狀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公告有效時間:111年4月25日起至111年5月2日止) |
工作項目 | 工作項目: 1.水利局綜合業務。2.水利代辦經費小型工程。 3.天然災害搶通搶險、修工程。4.專案計畫補助工程 (行政協助費)。 5.區里建設服務經費小型工程。6.簡易水土保持及山坡地超限利用違規取締。7.其他臨時交付事項。 |
工作地址 | 辦公地點:臺中市石岡區公所(臺中市石岡區九房里豐勢路1033號)。 |
聯絡E-Mail | jg457331@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電話04-25722511#270賴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