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科技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9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 (備取至多2名,候補期間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4-25~2022-05-09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人員,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且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無限制轉調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無高考、特考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四、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與本機關首長及產學園區司各級主管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請勿應徵。 五、具有創新創業領域及科技產業化背景或相關工作經驗者。 六、具溝通協調能力者為優先考量。 七、英文能力佳,需接待國際貴賓人士及使用英文簡報。(如有相關證照或英檢成績請檢附)。 |
工作項目 | 一、科技創新創業相關計畫推動。 二、國際新創業務籌劃與協調。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部產學園區司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6樓) |
聯絡E-Mail | mhschen2@most.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1年5月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證照或外語檢定證明等相關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本職缺初審合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辦理筆試。不合格者(資料未備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科技部人事處陳小姐;聯絡電話:02-27377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