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01~2023-02-05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悉公文製做、電腦文書處理及基本office軟體操作。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或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規定之情形。 4.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尤佳(例如:政風室職務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助理或法官助理等)。 5.具汽車駕駛執照者佳。 6.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局政風預防及綜合業務。 2.辦理委外廉政民意問卷調查報告事宜。 3.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2段15號 |
聯絡E-Mail | AQ7651@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係本局廉政職系科員實務訓練期間僱用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受訓期間結束之前1⽇⽌(預計⾄112年5⽉25日)。 (二)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均請以A4格式直式橫書),掃描成PDF格式,寄至AQ7651@ntpc.gov.tw,並請於主旨上註明應徵【政風室廉政職系(A550120)職務代理人】職務: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 https://reurl.cc/QydW5 下載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其它資格證明。 (三)符合者必要時擇優進行面談,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四)薪資:比照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6,316元,另機關支付機關勞健保部分,受僱人仍須自付勞健保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提繳率上限提繳退休金。 (五)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備取2名,期間為3個⽉,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六)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政風室陳科員(聯絡電話:02-89519119分機8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