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 徵求 駕駛~2022-09-30

徵才機關 中央選舉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2-08-05~2022-09-30
資格條件 (1) 積極資格:
1. 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兼具外國國籍,亦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者。
2. 中央政府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人員,且經機關同意移撥者。
3. 具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以教育部公告認定為準)。
4. 須具小客車以上之駕駛執照,如具職業駕駛執照者尤佳。
5. 須熟諳電腦文書操作,如具零用金管理經驗者尤佳。
6.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
7. 性別不拘。
(2) 消極資格:無下列情形之一者
1. 現有刑事案件,經判決有罪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及未執行完畢者。
2.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及未執行完畢者。
3. 依法撤職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 曾任或現任政府機關工友、駕駛、技工,並依「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作業要點」第5點鼓勵退離規定,辦理退離者。
工作項目 (1) 公務車駕駛及車輛清潔保養維護工作。
(2) 協助出納業務(零用金管理)。
(3) 協助電話接聽、聯繫與諮詢服務。
(4) 一般事務性庶務工作,含公文傳遞、日常清潔工作等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5號(新竹縣選舉委員會)
聯絡E-Mail cecper@ce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 111 年 9 月 30 日 17 時止,備妥報名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至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5號,信封封面並註明「參加駕駛甄選」字樣;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
(2) 報名文件:不論錄取與否,皆不予退還
1. 駕駛履歷表正本1份,並貼妥1年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以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 衛福部認可之醫療院所出具之體格檢查表。
4. 小客車以上之駕駛執照影本。
5. 其他相關文件影本:例如電腦文書操作相關證照或修習證明(無則免附)。
6、 甄選及錄取:
(1) 甄選:
1. 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及路考。
2. 面試日期、時間、地點及名單,公告於本會網站(https://www.cec.gov.tw/hccec)。
3. 面試不另製發准考證,請於當日攜帶身分證及駕駛執照到場查驗。
(2) 錄取:
1. 正取及備取名單公告於本會網站(同上),並以書面通知;錄取人員應於通知指定之日期、時間報到,逾期未報到者,以棄權論。
2. 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依實際出缺通知報到,並依前2款規定辦理。

(1) 報名文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
(2) 經錄取者,其資格或證明文件事後發現有假冒、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等情事,即依法撤銷其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3) 本簡章未載之事項,悉依工友管理相關法規及中央選舉委員會規定辦理。
(4) 聯絡資訊:新竹縣選舉委員會第四組郭先生,電話:03-5519036分機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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