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4-08

徵才機關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37,800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01~2025-04-08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 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及基本電腦文書能力。
3. 具公務經驗、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尤佳。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不得僱用約僱人員各項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1、辦理一般民政、協助里辦公處相關業務。
2、推行里有關地方自治業務之籌辦事項。
3、辦理維護里環境整潔及市容查報等事項。
4、推行里服務小組及睦鄰互助與各項基層會議之籌辦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6008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8、9樓
聯絡E-Mail bs-cbalakan@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必附)、身分證影本(必附)、相關工作經驗、專業訓練、實績、研究工作證明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
(二)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非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bs-cbalakan@gov.taipei(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文山區公所民政課約僱人員」,並以電話確認聯絡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面試成績平均分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本職缺正取2名(核支五等報酬280薪點,約37,800元),得候補4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職務,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進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之前1日止(約114年10月下旬,依規定1年1約僱,期滿除另訂契約不再續僱)。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聯絡電話:02-29365522*313鍾小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