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督學~2025-04-24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稱 督學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5-04-09~2025-04-24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2.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八職等以上,並具文教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具教育行政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4.具教師證書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尤佳。
5.曾任正式或代理代課教師經驗者尤佳。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學校行政及教學、訓導、總務、輔導業務視導。
2.教育輔導及研究工作之策進事宜。
3.教育問題研究及改進、控案調查簽擬及幼兒教育視導。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全市
聯絡E-Mail po043@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必備資料:
1.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1)最近一次的派令(2)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3)考試及格證書(4)大學及大學以上各等級學歷之畢業證書(5)教師證書、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英檢能力證明書及其他相關證照資料(無則免附),並請於個人履歷表簡要自述欄位登打自我介紹(資料若提供填寫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
2.採線上報名,請應徵人員於報名截止日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個人簡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個人簡要自述務必登打,路徑:我的履歷→個人簡要自述→個人簡要自述登打作業),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前開應檢附證件資料。
3.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獲通知參加面試者,請準備15分鐘簡報,簡報內容應包含「自我介紹」、「任職創新作為」及「未來職務展望」等面向。
4.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5.報名問題請洽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黃科員06-2991111分機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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