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徵求 股長~2025-05-05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稱 股長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28~2025-05-05
資格條件 一、具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近三年考績二甲一乙以上。
三、具機械工程或電力工程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五、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抽水站管理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0號
聯絡E-Mail AK1932@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資料電子 檔上傳至該系統(依序掃描為1個檔案上傳):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專長證件資料。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 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四、本次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為限。
五、聯絡人:呂先生,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4894。
備註:
1、應徵本職缺請毋須寄送紙本履歷資料,並請務必上傳應檢附相關資料電子檔(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通知〉。
2、「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局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健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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