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6-24~2025-07-04 |
| 資格條件 | 1. 大專以上學歷,經高等、普通考試或相當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委任第5職等以上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無限制調任職系之情事者)。 2.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 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至少1年以上考列甲等。 4.具有地政相關學經歷或有地價實務相關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地價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13、14樓) |
| 聯絡E-Mail | aa7970@ntp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現職派令影本。 (四)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影本(需有任用資格之審定函)。 (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其他專業證照,如有亦請一併檢附。 (七)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請檢附上述之文件影本即可,其餘無須檢附。 二、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報名方式: 一、凡具前述資格條件又有意至本所服務者,請於114年7月4日(星期五)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登入作業完畢。 二、甄選錄取人員所送個人證件如有偽、變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錄取者亦不通知。 四、本案甄選職缺列正取1名(現缺),並視徵才情形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竭誠歡迎有服務熱誠、主動積極且創意無限的夥伴,加入本所工作團隊。 六、如報名者之資料經本所審查後或辦理面試後均無適當人選,本所得予從缺,再行辦理徵才。 七、聯絡電話:本所人事室(02)29172969#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