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9職等 |
| 職稱 | 科長 |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20~2025-11-25 |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三、現任跨列薦任第9職等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人事行政職系職務滿3年以上,並曾於2個以上人事機構(含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任薦任職務,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9職等者。 四、近3年年終考績考列甲等。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六、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相類似職務,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 工作項目 | 辦理人事業務。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8樓 |
| 聯絡E-Mail | szchou@fs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報名者,請完成以下線上報名方式: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授權本會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本職缺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2)8968-0785周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