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徵求 主任~2023-08-04

徵才機關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業務員至高級業務員
職稱 主任
職系
名額 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3-07-21~2023-08-04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鐵路特考高員3級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員級晉高員級考試及格。
3.符合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高級業務員任用資格之現職人事人員。
4.具3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且最近3年考績(成)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5.熟悉電腦文書Word、Excel、PowerPoint作業。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
7.本職缺屬交通資位制。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工務段(花蓮市富裕2街32之1號。)
聯絡E-Mail 0096583@railway.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公告期限內,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以自然人憑證登入,並依應徵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於系統內上傳(一)公務人員履歷表(非簡式,附照片且經歷、獎懲、銓審等資料須登載清楚,自傳內依時間先後詳述工作經歷並簽名)(二)考試及格證書(三)最高學歷證書(四)現職派令及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五)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等足資證明具任用資格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3.本項甄選正取1名,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4.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亦不退件。聯絡人及電話:謝小姐(02)23815226#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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