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公平交易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2-26~2025-03-05 |
資格條件 |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形,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限制轉調情事。 二、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現敘委任官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四、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 五、具備操作Word、Excel軟體及公文製作等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本會法律事務處登記桌收發及傳閱公文。 二、行政救濟業務登錄及統計事宜。 三、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
工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3樓 |
聯絡E-Mail | chengyung@ft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公告期間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登入「我要應徵」並依系統指示操作,履歷表內務請註明「手機」及「辦公室」聯絡電話,並於「簡要自述」撰寫自傳。 二、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相關規定,本會將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褫奪公權人員資料查詢系統」,對錄取人員進行查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