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5等至7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2-19~2025-03-10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高考三級或相當考試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現職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考試所定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形。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第1 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各款情事之一者。 5.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6.具採購證照或工程實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採購業務。 2.核心業務。3.部醫聯標業務。 4.支援院內各項活動。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龍壽街71號。 |
聯絡E-Mail | jsu@typc.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現職人員如符合資格並有意調任者,請於114年3月10日(星期一)前至 行政院人 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附自傳,請於公務人員資料服務網之「簡要自述維護」頁籤填寫)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請於職缺應徵系統「上傳」下列資料: 1.現職派令。 2.最近1份銓敘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採購證照或相關證明。 (以上文件請整合成一個PDF檔上傳。) 二、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甄選方式:符合初審條件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選錄取者,除公告本院網頁外,並電話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五、聯絡人: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3)3698553轉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