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4-07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26~2025-04-07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證書或資格證明書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四)體格檢查:
1、經公立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參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四等監所管理員體格檢查標準。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4)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5)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或X光檢查患有活動性結核病者(此項可擇一檢查)。
(6)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2、於正式僱用時,繳交合格體格檢查表(依公務人員考試體格檢查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體格檢查有效期限為6個月)。
工作項目 擔任男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立德路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電話:(02)22611711轉232 鄧小姐。
※簡章及報名資料請至本所網頁下載https://www.tpd.moj.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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