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枋寮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4等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22~2025-03-25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 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 者。 2.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不得僱用情事。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4、熟悉電腦作業,有戶政工作經驗者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所戶籍登記及戶籍資料處理業務,本所得視業務需求,調整工作內 容。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940003屏東縣枋寮鄉德興路183號﹙屏東縣枋寮戶政事務所﹚ |
聯絡E-Mail | a151600@oa2.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僱用期間: 本案係短期代理請假人員之工作,代理期間自114年3月﹙以實際到職日起算﹚至114年7月2日止,期滿即應無條件解雇,僱用期間若遇用人經費不足支應、僱用原因消滅﹙請假同仁銷假上班﹚、工作結束或僱用人員不適任時,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 用或求助。 (二)月支報酬: 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3,750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份)。 (三)報名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或自製表格:(請自行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內「常用表格下載」-任用-項下查閱及下載,並詳填履歷資料、日夜聯絡電話、自傳,自傳欄位:須簽名及蓋章。)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僅供查驗身分用。 4、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四)報名方式: 1、請於114年3月25日前親送或掛號寄至屏東縣枋寮鄉德興路183號,屏東縣枋寮戶政事務所人事簡小姐收,另信封請註明「應徵屏東縣枋寮戶政事務所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 2.、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且不退件,報名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3、本次甄選必要時,得辦理面試;由本所擇優錄取1名,如應徵者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聯絡方式: 1、聯絡人:人事簡小姐 2、地 址:940003屏東縣枋寮鄉德興路183號 3、電 話:08-8784271轉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