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5~2023-08-04 |
資格條件 |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二)年齡:不拘(惟約僱人員年滿65歲強制離職)。 (三)兵役:男性須役畢或依法免役。 (四)學歷: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五)專業能力:熟練Word、Excel軟體及電腦操作。 (六)其他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船舶檢丈業務。 (二)載客船舶(含小船)航安督導。 (三)國籍船及港口國管制作業。 (四)遊艇及工作船查核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49002新北市八里區商港路123號3樓。 |
聯絡E-Mail | yclin04@motcmp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2年8月4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方式:請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如下: 1.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及上傳最高學歷、相關工作證明或專業證照文件(男性併檢附兵役或免役相關證明文件),且自傳不得空白。不符報名資格者,恕不通知補件。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三)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除正取1名外,並得依甄選結果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四)本職缺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之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分發錄取人員分配到職前1日止,以約僱5等進用,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6,316元。 (五)聯絡電話:02-89788032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