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280薪點(月支報酬38,948元)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02~2025-12-09 |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 具公務機關或媒體行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3. 現為臺北市籍且曾代表本市參加近三屆全國運動會獲得第1名之運動選手予以加分。 |
| 工作項目 | 1. 創意提案管考業務。 2. 政府服務品質管考業務。 3. 本府整合行銷宣傳相關業務。 4. 出版品彙編與管理。 5. 打詐臺北隊專案窗口。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6號 |
| 聯絡E-Mail | dn2807@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參加應試者,請檢附履歷表、自傳、學經歷證件等影本各1份,於114年12月9日(星期二)前郵寄或親送至本局綜合企劃科(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6號2樓)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綜合企劃科約僱人員』職務,亦得以電子郵件將相關資料寄至bt1351@gov.taipei。 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面試時間另訂,請先預留時間。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並以遞補相同職務列等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準;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應徵者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3、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4、相關詢問請逕洽本局綜合企劃科王股長(02-25702330轉分機5264)。 5、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備註 1、本職缺係代理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萬8,94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