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 徵求 技工~2025-08-15

徵才機關 教育部體育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技工
官職等
職稱 技工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7-21~2025-08-15
資格條件 (一)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三) 身體健康(錄取後須檢附公立醫院、所體格檢查表),品行端正、 無不良紀錄。
(四) 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尤佳。
(五) 具備機車及汽車駕照者尤佳。
(六) 具有相關電工技術證照。
工作項目 負責本署水電設備檢修、協辦一般事務性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聯絡E-Mail ar5171@mail.s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薪資待遇:月薪為新臺幣33,190-39,270元(薪點120~170),餘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勞動基準法」、「工友管理要點」辦理。
(二) 報名日期:有意願移撥至本署服務者,請於114年8月15日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自本署網頁〈網址http://www.sa.gov.tw/〉下載履歷表,填妥後檢具下列相關文件掛號郵寄本署秘書室事務科,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技工甄選」字樣。
(三) 應檢附證件(請以 A4 紙張格式依序裝訂):
1.技工甄選履歷表1份(如附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最近 3 年考核通知書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5.專業證照影本1份(無則免附)。
(四)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署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非現職人員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五) 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有效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六) 聯絡人:本署秘書室沈家綺小姐;聯絡電話:(02)8771-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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