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徵求 科員~2025-10-27

徵才機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0-17~2025-10-27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證書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並具調任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熟悉電腦使用及操作。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外國人來源國雙邊之勞務關係之涉外事務。
二、推動雇主實施公平召募相關業務。
三、跨國勞動力之國內、外仲介公司管理及評鑑相關法令釋疑、人民陳情,違法、雇主與仲介或移工費用爭議案件處分及行 政救濟。
四、其他臨時交辧業務。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6樓 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聯絡E-Mail g7100011@wd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點選本頁面下方「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署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證明等,電子檔(以上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上傳至應徵系統,未完整上傳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方式辦理,並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詳填任職年月、銓審、考績、獎懲等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後1筆派令及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文件等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至「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人事室陳小姐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管理組科員A及白天的聯絡電話或手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89956188 張先生。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