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29~2025-08-12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法律學系畢業。 (二) 具辦理法制業務(如法規訂修及法規疑義解釋)實務經驗者尤佳,且須具電腦、文書處理及良好溝通能力。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局法制相關業務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具意願者,請於114年8月12日前(郵戳為憑)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及簡要自傳(自傳500字以內,並以A4繕打後e-mail至vivik725@taichung.gov.tw)等證明文件,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以掛號郵寄至本局法制行政科(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報名,並請敘明應徵職稱。 ※備註: (一)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 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為止。 (三) 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將不予通知。徵才資料恕不退件,重要個人文件請用影本。 (四)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月薪資約新臺幣38,948元。 (六) 對於本職缺有任何疑義,請洽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4-22289111#23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