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衛生局 徵求 約聘社會工作員(心衛社工)~2025-03-12

徵才機關 彰化縣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聘用
職稱 約聘社會工作員(心衛社工)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5-03-05~2025-03-12
資格條件 (一) 符合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或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且社會福利或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二)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未具工作經驗者。
(三) 諳電腦操作,具Excel樞紐分析表統計操作能力者為佳。
(四) 凡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之消極條件者不得報名。
工作項目 (一) 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合併多重議題個案服務業務。
(二) 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相關業務綜整。
工作地址 彰化縣衛生局(彰化市中山路二段162號)或經本局調派支援之地點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甄選方式:初審資格符合者,通知口試。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以電話通知口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14年3月12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四)報名方式:一律以掛號郵寄至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162號彰化縣衛生局醫政科收(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合併多重議題個案服務之約聘社會工作員」。
(五)報名應準備資料:
資料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退件與通知。
待備文件如下,可使用影印本,請1式4份、以A4格式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履歷表及自傳。
2.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畢業證書。
3.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報考社工師資格之證明文件。
4.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之證明文件(如離職、在職證明等)。
5.其他社安網計畫相關證明文件,如:在職/離職/服務證明。
(六)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
(七)錄取方式:口試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正取2名、備取2名,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錄取者接獲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
(八)錄取公佈:本局網站公布並以公文通知。
(九)其 他:
1.聘用期間:錄取後至113年12月31日止。
2.待遇:
(1)依據「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核定,符合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以約聘六等3階312薪點聘用,折合金額為每月新臺幣44,896元整;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則以約聘六等4階328薪點聘用,折合金額為每月新臺幣47,199元整。另享有風險工作費每人每月新臺幣3,000元整及年終獎金。
(2)未具工作經驗者,薪點折合率140.3元先予聘用,暫以約聘六等2階296薪點,折合金額為每月新臺幣41,528元(具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工師證書者暫以約聘六等3階312薪點聘用,折合金額為每月43,773元),任用滿1年後再循上述心衛社工支薪標準辦理。
3.福利資源:定期辦理外督及專業訓練。該職缺休假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並依據休假日數享有相對應國旅卡刷卡額度,外出訪視備有公務車。
4.年資:曾任於其他縣市社安網計畫同職缺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按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經簽准後認定起支薪點,惟以提至本職稱所定最高薪點為限。
5.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踴躍報名。
6.聯絡人:莊小姐,聯絡電話:04-7060370分機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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