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職稱 | 助理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07~2025-11-14 |
| 資格條件 |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機關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且未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四) 工作認真、品德良好、注重行政倫理、具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及電腦網路應用(WORD、EXCEL)能力,有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熟悉政府採購法,並具實際採購業務經驗尤佳,需能配合機關需要不定期工作輪調。 |
| 工作項目 | (一) 相關科室採購業務及採購法令諮詢。 (二) 辦理本府採購文件智慧協助系統及工友管理。 (三) 辦理MyDOC電子文件系統相關業務。 (四) 擔任臺北市全民防衛動員。 (五) 臺北市市政大樓自衛消防編組之本局聯絡窗口。 (六) 公共關係費帳務處理。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事務股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 |
| 聯絡E-Mail | w65998@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符合資格且有意者: 1.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4年11月14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應徵(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方式,由系統自動產製公務人員履歷表,非現職人員請另行檢附)。 2.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4年11月14日(星期五)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掃描為同一pdf掃描檔寄送至bm5341@gov.taipei或紙本郵寄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溫于嫻科員收,並請主動洽詢承辦人確認文件已送達,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6402,信封請註明「應徵教育局秘書室事務股助理員」字樣(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本局將通知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如須補件請於通知次日下午5時前補件,逾期未補件不予受理報名)。 (二) 本職缺工作內容需辦理採購相關業務,經初審(書面審查)依專業能力擇優擇期通知甄試,不符需求者恕不退件與函復。依甄選成績擇優錄取,甄選成績未達80分不符本局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與函復 (三) 本次徵才得列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每月薪資按銓敘審定資格,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支給(請參閱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uid=15&pid=12407)。 (五) 職缺工作內容請洽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事務股賴股長,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64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