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14~2023-06-30 |
資格條件 | 1.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兒童福利、社會學、法律、公共行政之國內外相關學院、系、所大學以上畢業者,具擬任工作相關經驗一年以上者尤佳。 2.須熟諳word、powerpoint、excel等應用軟體。 3.歡迎身心障礙者應徵。 |
工作項目 | 1.辦理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分級教育訓練綜合規劃相關事宜。 2.辦理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脆弱家庭服務之委託安置相關事宜。 3.協助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業務相關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3號5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12年6月30日前檢附簡歷表(請自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官網徵才專區,網址: http://www.sfaa.gov.tw/)、自傳、學經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家庭支持組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家庭支持組聘用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4.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11月9日或被代理人回職復薪之前一日止,惟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救助(救濟)。 6.月支報酬:280薪點(新臺幣36,316元)。 7.洽詢電話:(04)2250-2880 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