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徵求 約僱人員(施工科職代)~2023-06-26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施工科職代)
職系
名額 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16~2023-06-26
資格條件 1.學歷:專科以上學歷畢業,土木工程、建築學系畢業尤佳;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2年以上經驗者(檢附證明)。
2.經歷:具土木、建築工程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任用。
3.其他: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學習能力佳、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建築工程施工管理及專案業務。
2.協助辦理科內綜合業務。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5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方式: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12年6月26日前(郵戳為憑)檢具以下資料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工務局施工科5等職代】。 (親送者請送至本局人事室登記桌蓋收文戳章)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1份(請至本局網頁http://www.publicwork.ntpc.gov.tw/最新消息/徵才資訊下載,並請親自簽名,須含學經歷及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並影印於A4紙張同一面勿裁切)。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
(5)上開資料不齊或逾時者,視同資格不符。
2、甄試: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甄選,如審查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3、其他相關作業:未獲通知甄選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掛號回郵信封(請附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4、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5、錄取人員須遵守本府規定辦理僱用事宜。
6、備註:
(1)僱用期間:自112年7月3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2)薪資:280薪點,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6,316元,另本局支付機關勞健保、勞退金部份,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及6%勞退金。
(3)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4)另得擇優列備取人員4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日起3個月)。
7、連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7839,詹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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