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6-17

徵才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09~2023-06-17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
二、具電腦文書及網路操作能力。
三、具文書檔案管理或公文繕校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文書繕校及裝封業務。
二、協助文書相關系統填報、統計及稽催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聯絡E-Mail cj1471@mail.p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2年6月17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職缺明細頁面點擊 【我要應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啟動帳號後,維護「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證照資格 /作品附件等相關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僱用期間:本職務為秘書處科員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滅或期間屆滿(暫定112年10月5日)止即無條件解僱,屆期不得要求任何形式留用或補償。
(三)、工作報酬:薪資為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6,316元(含自付勞健保部分)。
(四)、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電洽(02)87897562人事室林小姐。
(五)、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者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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