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預估缺)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8~2023-06-12 |
資格條件 | (一)、具銓敘部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形者。 (三)、曾辦理殯葬設施及經營查核相關業務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市轄區墓政(含寺廟)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560號。 |
聯絡E-Mail | AO7234@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6.經英文檢定通過者請附及格證書。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包含最後任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大專 以上學歷證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等),請雙面列印並使用1個燕尾夾裝訂即可(不須使用釘 書機)。於截止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220036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560號新北市政府殯葬管 理處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課員職務」 (三)、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五)、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 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六)、本次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