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幫工程司 |
職系 |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10~2023-05-17 |
資格條件 | 一、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高等考試三級以上之建築工程考試類科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訓練合格) ,且無限制轉調任情形者。 二、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建築、建築及都市設計(計畫)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工作熱忱、敬業負責,有建築師證照及建築工程規劃設計實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建築工程相關業務。 二、辦理公有建築工程工務管理及施工履約督導 三、辦理工程監造相關業務。 四、視需要配合轄區工程業務出差或加班。 五、其他工程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本職缺未來配合組改係移撥至內政部國家公園署) |
聯絡E-Mail | andy8112@cpa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如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請至本署最新消息公開徵才應徵本署職缺人員填寫表格下載區下載相關具結書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1070&Itemid=58)填寫後上傳。 二、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及上開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540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人事室陳先生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北區工程處幫工程司職務」,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五、聯絡電話:(02)8771-2419陳先生或業務單位聯絡人:北區工程處(02)2240-2911分機:1012 游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