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2023-07-04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業安全衛生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6-30~2023-07-04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職業安全衛生類科相關學系畢業者。
2. 熟稔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3. 認真負責且善於溝通。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5.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1. 辦理營造業科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管理人員等報備業務。
2. 辦理本市營造業職業災害統計分析、資料彙整、檢查案件管理等庶務性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桃園市桃園區大同路108號13樓)
聯絡E-Mail 10033385@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應備文件: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請檢具下列證件(所有資料請以A4尺寸影印,並請依序放置,以迴紋針於左上角固定,請勿用訂書機或是以其他方式裝訂):
1. 編制外人員應徵報名表(請至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下載”編制外人員應徵報名表”)。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符合該應徵資格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其他與本職務相關證件影本。
二、請於112年7月4日前以掛號寄至「330桃園市桃園區大同路108號13樓,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人事室」(連絡電話:03-3323606分機210施小姐),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之職務(營造業科約聘檢查員職代),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一個月內未獲電話通知者,即未約談,甄選結果確定將於本處網頁公告,約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詳細資料:
一、 工作報酬:薪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相關規定,以六等28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6,316元/月,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二、 聘用期間:旨揭職缺係列入考試職缺之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2年高等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預計112年10月底前),應即無條件解聘,約聘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三、 本次甄選結果將於本處網站最新消息公布。
四、 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依甄選成績增列候補1~2名,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亦得予從缺)。另如遇報名人數過少時,得延長公告時間。
五、 若欲詢問業務內容請於上班時間洽03-3323606分機700劉科長或分機701魏技正,其餘應徵資格問題請洽03-3323606分機210人事室施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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