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5等月薪38948元)~2025-05-23

徵才機關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5等月薪38948元)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5-05-20~2025-05-23
資格條件 1.專科畢業,具土木工程相關科系或土木工程相關經驗。
2.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有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本所建設課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屏東縣枋寮鄉海保生村海邊路6號)
聯絡E-Mail a660019@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或自製表格。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僅供查驗身分用。 4.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報名方式:
1.凡具前述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至本所服務者,請於114年5月23 日(五)前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頁面左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填寫履歷資料,另請上傳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並點選【確定應徵】進行本職缺應徵。
2.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報名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3.本次甄選必要時,得辦理面試;由本所擇優錄取1名,如應徵者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4.本案係提列114年地方特考三等考試任用計畫職缺之約僱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算至114年地方特考三等考試分發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為止,期滿即應無條件解雇,期間若遇用人經費不足支應、僱用原因消滅、工作結束或僱用人員不適任時,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聯絡電話(08)8782012-21人事室 蘇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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