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立圖書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主任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及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6~2023-06-30 |
資格條件 |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現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七職等以上,最近五年考績須有3年以上考列甲等,且不得連續2年考列乙等。 (三)具政府採購法證照及土木工程營建之規劃、履約及督辦等工作經驗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五)本職缺為預估缺,實際出缺時間為112年8月1日。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秘書室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貴興路139號10樓 |
聯絡E-Mail | AR1138@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案限採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線上投遞履歷參加應徵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簡要自述請勿空白,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專長證明文件(如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採購證照等,無則免附)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四、本次擬列正取1名、擇優備取至多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從缺。另備取人員於本案正取人員確定之翌日起之備取有效期間3個月內,本館如有其他同性質同職務列等職缺,得依備取順位依序遞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