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臨時人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23~2025-06-30 |
資格條件 | 1.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之情事者。 3. 態度積極、具服務熱忱、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4. 孰悉電腦Microsoft Office WORD及EXCEL文書處理操作。 5. 應具備機車駕照(普通重型機車以上)。 |
工作項目 | 1. 辦理社會福利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 辦理業務單位得視情形調整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鶯歌火車站 後站 正對面)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僱用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月薪為新臺幣31,449元整(含勞健保自付)。 2. 聯絡人:劉小姐,聯絡電話:(02)26780202分機272。 3.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社會人文課臨時人員」。 4. 資料請於114年6月30日當日前送達。郵寄至鶯歌區公所秘書室(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秘書室),亦可親送至鶯歌區公所收發室,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面試而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恕不受理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5. 需提供資料 5-1新北市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鶯歌區公所網站/首頁/訊息公佈/徵才訊息項下下載。 5-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3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 5-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證件影本。 5-5其他證明文件,如工作資歷証明影本。 1. 增列備取人員1名,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 適用期間3個月,考核其擔任工作是否能勝任,如未能通過考核以試用不合格論(評量成績不滿七十分),終止勞動契約。 3. 本項甄審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以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