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教育部體育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6~2025-06-23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經濟學相關(經濟學系、產業經濟學系、國際貿易學系)、企業管理學系等領域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國內外經濟學相關(經濟學系、產業經濟學系、國際貿易學系)、企業管理學系等領域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六年以上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或工作經驗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三、熟悉基本電腦操作及Office等軟體應用、文筆流暢為佳。 四、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將優予考量。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運動產業政策及發展策略之規劃。 二、辦理運動產業消費支出調查相關業務。 三、辦理運動衛星帳、運動產業產值推估等相關業務。 四、辦理運動彩券政策、法規之研擬、調查或研究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4樓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產業及企劃組(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可能異動辦公地址至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131號)。 |
聯絡E-Mail | ar5171@mail.s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逕自本署網頁/公告消息/徵才資訊〈https://www.sa.gov.tw/〉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後E-MAIL至rmchang@mail.sa.gov.tw。 (二)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 1.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專業證照、工作服務證明及身分證等檔案,且自傳不得空白。(履歷資料登載不全、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得視同資格不符。)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應檢具資料 1.應徵人員資料表 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依「學歷經歷證明審查規則第5條」規定,需提供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5.工作服務證明。 三、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得候補至多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四、薪資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核予472薪點起支(折合薪資為新臺幣65,655元,須自付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等自付部分),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五、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並視工作表現決定隔年是否續聘。 六、本職務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將隨同業務移撥至運動部或運動部全民運動署,屆時並以調整後情形為準。本職缺係新增職缺。 七、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產業及企劃組張先生,電話:(02)8771-1831,電子郵件信箱rmchang@mail.s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