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05~2025-06-16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學士學位(含)以上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3.具全民英檢(或同等的考試)中高級以上之英語能力。(英語高級以上、具其他語言專長認證如日語、西班牙語者尤佳)。 4.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及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5.具公文寫作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如Microsoft Word及Powerpoint等)。 |
工作項目 | 1.辦理外賓接待相關業務。 2.辦理交通領域之國際及兩岸相關業務、對外雙邊與多邊經貿談判及協定之擬議。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仁愛路1段50號(交通產業發展及國際事務司) |
聯絡E-Mail | tww33@mot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6月16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完成帳號啟用後再次登入平台,線上填寫相關履歷資料,並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項目上傳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證件,如未上傳者,以資格不符論,合則擇優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 2.本職務係代理本部職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職務,聘期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並視其工作表現最長可至115年6月2日止,倘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應即解聘。聯絡人及電話:曾小姐23492521。 3.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面試之日起5個月內。 4.本職缺月酬標準為280薪點至376薪點(折合金額38,948至52,30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