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 徵求 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2025-06-16

徵才機關 交通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6-05~2025-06-1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學士學位(含)以上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3.具全民英檢(或同等的考試)中高級以上之英語能力。(英語高級以上、具其他語言專長認證如日語、西班牙語者尤佳)。
4.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及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5.具公文寫作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如Microsoft Word及Powerpoint等)。
工作項目 1.辦理外賓接待相關業務。
2.辦理交通領域之國際及兩岸相關業務、對外雙邊與多邊經貿談判及協定之擬議。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仁愛路1段50號(交通產業發展及國際事務司)
聯絡E-Mail tww33@mot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6月16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完成帳號啟用後再次登入平台,線上填寫相關履歷資料,並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項目上傳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證件,如未上傳者,以資格不符論,合則擇優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
2.本職務係代理本部職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職務,聘期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並視其工作表現最長可至115年6月2日止,倘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應即解聘。聯絡人及電話:曾小姐23492521。
3.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面試之日起5個月內。
4.本職缺月酬標準為280薪點至376薪點(折合金額38,948至52,3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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