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16~2025-05-23 |
資格條件 | 1、資格條件:(1)國民中學或初級中等學校畢業者。(2)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者。(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2、薪酬:約僱二等230薪點(月支報酬31,993元)。 3、工作期限:自僱用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或約僱原因消失時) |
工作項目 | 1.房屋稅、契稅查徵、發單及催徵工作。 2.協助辦理房屋稅籍清查工作。 3.簡易自住案件審查作業。 4.房屋稅、契稅稅籍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2段162號。 |
聯絡E-Mail | kltbej@mail.klt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簡要自述請說明工作經歷)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 (正、反面)、工作證明等影本,於114年5月23日前掛號郵寄「基隆市安樂路2段162號5樓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或於114年5月23日前e-mail至kltbej@mail.kltb.gov.tw並請來電確認收件,信封或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職代約僱人員」職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酌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 連絡電話:02-24331888分機511黃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