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徵求 助理研究員~2025-06-09

徵才機關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助理研究員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5-19~2025-06-09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證書。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限制轉調之情事。
四、具農業研發相關工作1年以上經歷及處理工作時有分析研判、系統思考及說明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農藥產品之製劑開發等研究事項,及相關計畫研擬與執行。
二、辦理農藥之化學、理化性檢測技術與規範等研究事項。
三、辦理農藥品質管理相關技術開發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臺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聯絡E-Mail chi@acr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取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同意授權徵才機關得直接調閱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未授權開放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一)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三)現職派令及最近銓敘審定函。
(四)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五)相關發表著作(碩士以上學歷者需含論文)。
(六)專業證照、外語檢定及身心障礙證明等文件(無則免附)。
二、報名期限:民國114年6月9日前報名。經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方式含採為測驗、面談及資績評審方式,測驗考題範圍如下:「生藥農藥概要」申論題。
四、連絡人及電話:人事室莊小姐 04-23302101轉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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