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徵求 約聘人員~2023-05-11

徵才機關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聘用(六等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6,316)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23-05-08~2023-05-1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 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者。
四、具溝通協調、公文寫作能力及熟悉文書處理者佳。
工作項目 一、國內外旅展參展規劃及導覽解說培訓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計畫。
工作地址 苗栗市北苗里自治路50號。
聯絡E-Mail yami086@ml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於即日起至112年05月1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以下文件依序裝訂成冊,所附證件影本(請親自簽名,並註明與正本相符),掛號逕寄【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人事室收(收件地址:36045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並請於封面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
1.甄選報名表及具結書(應貼相片務必詳細填寫自傳詳述(含經歷),並親自簽名)。【空白表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訊息網頁下載【甄選報名表含具結書】。)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公務人員履歷表(A4直式橫書,含照片、自傳、末頁請簽名)。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5.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歷任行政機關或民營機構職務服務(離職)證明﹞
6.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證照、訓練學習)。
二、以上證件影本資料,請採用A4規格影印並依序排列,封面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如無法聯繫或甄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如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符、未獲面試通知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四、本次甄選約聘人員正取1名,本局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本次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五、聯絡電話:037-352961分機211 林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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