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2023-05-24

徵才機關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11~2023-05-24
資格條件 1.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主修環境工程、土木工程等相關領域。
2.實際從事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申接污水下水道工程等1年以上相關經驗(碩士以上除外),並具工作履歷證明文件者。
3.積極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加班或出差,具備簡報、文書處理等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申接污水下水道工程圖說及施工預算書審查。
2.辦理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申接污水下水道工程規劃、設計、繪圖及施工預算書編製。
3.其他工程及採購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新北市中和市南山路60-2號(內政部營建署建築工程組)
聯絡E-Mail phoebe@cpa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2)身分證影本(3)大學以上學歷證書影本(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等資料。
2.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
3.請於112年5月24日前(含)(以郵戳為憑),逕寄【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建築工程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環境工程類職務代理人】。
4.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聯絡人:高小姐,電話:8771-2787)。
5.本職缺係代理本(112)年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缺額,工作期限自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即予解聘。
6.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7.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求才訊息網頁免費下載。
8.本職缺月酬待遇薪資,研究所畢業為328薪點,換算薪資為42,541元,大學畢業為312薪點,換算薪資為40,4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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