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3~2025-05-07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3、具薦任官等任用資格;最近5年年終考績至少3年甲等,或近10年年終考績至少6年甲等。 4、具與外部機關或民眾之溝通、協調工作歷練為佳。 5、公文、文書、摘記能力佳;具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國會(立法院)聯絡工作,包括: 1、協助推動法案及預算案。 2、掌握、摘記並即時通報立法院重要資訊(包含委員會、院會、記者會、公聽會等會議資訊)。 3、處理立委囑託事項。 4、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號 |
聯絡E-Mail | cwli3@ey.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銓審函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係本院公共關係處科員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及舉行測驗(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2李小姐。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