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徵求 專員~2025-07-18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7-11~2025-07-1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以法律、社會學、社會福利、公共行政、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具備五年以上相關領域工作經驗,有承辦公益勸募相關業務,具採購證書或有資訊系統管理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公益勸募條例相關業務規劃與推動。
二、公益勸募管理系統管理與執行。
三、其他社會救助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6樓(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聯絡E-Mail mpyl@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係預估缺,並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7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自傳)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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