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股長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24~2025-07-0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 2、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須檢具符合調任資格之銓審函),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3、最近5年考績至少3年考列甲等以上。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迴避任用及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等情事者。 5、具客語聽說能力尤佳。 |
工作項目 | 1、規劃及執行產業發展相關事項。 2、規劃及執行客家文化活動之推展及場館之維護。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
聯絡E-Mail | 10033680@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以線上方式應徵: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 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應包含報名表(如下方連結)、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現職派令、最近3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採購證照、客語認證、英檢 證書等)。【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7月下旬出缺),若因故未出缺,則予取消。 (五)本項徵才候補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5個月。 (六)連絡電話:(03)4096682分機8020人事室陳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