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立建國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30~2025-07-10 |
資格條件 | (一)本職缺限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等情事者(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本項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六)具學校行政知能,並熟悉Word、Excel、網路操作等應用處理能力。 (七)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且須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輪調者。 |
工作項目 | (一)協辦文書業務之處理。30% (二)協辦校內一般行政業務。30% (三)協辦學生行事曆教學課程各項考試業務之擬辦。15% (四)協辦學生課業之考查。15%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工作地址 | (一)桃園市立建國國民中學(桃園市桃園區福林里介新街20號)。 (二)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1月10日後出缺,倘現職人員因故未離職,本校保有甄補之權利。 |
聯絡E-Mail | ta540453@mail.ckjhs.ty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投件,說明如下: (一) 對本職務者有意願者,請於114年7月10日前,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 撰寫【簡要自述】,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應徵職缺,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 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四)所需資格條件、應備文件請洽03-3630081#710、#711 人事室王主任、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