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9~2023-07-2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行政文書、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之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觀光旅遊局業務及觀光步道管理。 (二)客家事務局業務(產字、營字) 。 (三)客家節慶活動(元宵節、中元節)業務。 (四)專案指派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5樓 |
聯絡E-Mail | 10017321@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 113年3月)。 二、月薪:36,316元(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進用)。 三、請將簡歷表(需貼上相片;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箱、現職、工作經歷及年資)、身分證正反面、自傳、畢業證書、證照、受訓證書(證書、證照請附影本資料)親送或逕寄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楊梅區公所人事室(聯絡方式03-4783683分機193)收,並於113年7月26日下午5時前送達或寄達(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人文課辦事員職代職務,未註明欲應徵之職缺者,視為資料不符。 四、視報名情形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因資格不符或因面試未錄取而欲取回履歷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便寄還。 五、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甄選結果將於市府核定後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