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技工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5~2023-08-25 |
資格條件 | 1、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含技工、駕駛)。 2、 任職期間無不良紀錄。 3、 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4、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
工作項目 | 公文傳遞、收發登記、基本文書處理、事務性工作、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交通部(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
聯絡E-Mail | huiyichen@mot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請於112年8月25日(星期五)前備妥工友甄選報名表(線上作業方式者免附,採郵寄報名者,報名表請下載本部工友甄選報名表)、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等資料以掛號郵寄本部(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友」字樣),或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職缺有效期間內,填寫履歷,以線上作業方式應徵職缺,並上傳前開文件。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公告期限止3個月內。 2. 另依規定本部首長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部工友;對於本部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僱用,屬前開規定限制之人員請勿報名。 3. 薪資:月薪新臺幣30,100元〜35,770元(依技工工友工餉表120-170薪點、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一)附則及服務年資等核定支給,如原為技工則依工友管理要點第15點規定辦理)。 4. 聯絡人及電話:陳小姐,23492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