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教育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國立臺北大學主計室組員(外補)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7~2023-08-03 |
資格條件 | 1.大學(含)以上畢業。 2 高考(含相當考試)及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3.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內部審核等相關法令規定者。 4.熟諳電腦視窗軟體操作(Excel、Word等)及網路等系統操作。 5.具作業基金經驗者尤佳。 6.本次甄選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註:本職缺應徵資格為教育部會計處及所屬主計機構以外之現職主計人員。 |
工作項目 | 會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
聯絡E-Mail | libra078@gm.ntpu.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操作說明請參閱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以下資料(相關資料不齊者恕不計分): 1.請務必於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另請登打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 2.資績評分表。 3.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行政院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請至ebas全國主計網「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下載,未檢附者將不以1.5倍計算)等證件。 4.本職缺得以應徵人員之共同選項之各項目、個別選項之職務歷練、訓練進修及語言能力項目之積分高低決定,評選出積分較高5人以上(至少為5人,但符合資格條件者未達5人時,則為全部)進行面談,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還。 5.報名人員所上傳之文件檔案為審核依據,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並須自負公文書資料真實之法律責任。 6.聯絡方式:02-86741111分機66068盧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