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4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9~2025-05-05 |
資格條件 |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及「國內大貨(客)車以上職業駕駛執照」,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者: 1.國民中學 以上學校畢業,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領有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伸臂可伸縮、挖掘機及鏟裝機(三者任一)國家重機械操作技術士證證照。 (2)領有焊接技術士證證照(丙級以上) 。 2.國內外高中(職) 以上學校之土木、建築、電機、機電、水利、機械、電工、汽修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相關實務工程經驗1年以上者。 3.國內外高中(職) 以上學校畢業,具有上述第2項相關專業之丙級以上技術士證證照,及相關實務工程經驗1年以上者。 4.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營建(造)業、土木工程之相關實務工程經驗2年以上者。 |
工作項目 | 1.駕駛本處各型車輛(含特種車)及協助配合管理業務所需駕駛車輛。 2.天然災害緊急搶修、1999緊急派工;另需颱風暴雨警戒期間配合排班值勤及緊急搶修。 3.本處轄管區域之設施巡查、檢修作業。 4.道路銑鋪、修補、維護管理等相關業務。 5.本處各項業務支援工作。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 |
聯絡E-Mail | br3196@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次甄試報名表及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下載:網址 http://eso.gov.taipei/ ,服務電話:(02)23085231。 2.報名期間為114年4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時起至114年5月5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不受理現場或通訊(郵寄)報名。 3.詳情請至就服處網站查詢:114年第05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委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公開甄試約聘僱人員暨專案技工及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簡章,本處職缺類別編號第8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