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游泳池救生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5-01~2025-05-11 |
資格條件 | (一)男女不拘,年滿18歲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中華民國國籍;未曾有刑事案件不良紀錄者(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三)具有「教育部體育署」核發之合格(法)救生員證,且證件尚在有效期限內者。 (四)具有泳池管理經驗者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之ㄧ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游泳池開放一般事項 (一)配合游泳池開放,維護體育課教學之安全管理及參與活動人員秩序。注意游泳活動安全,禁止潛泳、跳水,遇有奔跑、嬉戲、跳水及其他危險行為,應予制止或勸導之。 (二)每日定時巡視及維護泳池相關設備(含泳池內及四週、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泳池過濾系統、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安全及整潔。 (三)於下課前五分鐘,吹哨通知即將停池時間,俾利清場工作。 (四)確認人員全部離開,再將入池進口關閉,避免人員離池後再行進入;並做好環境清潔,巡視泳池設備(含泳池四週、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泳池過濾系統、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確實關閉水電等設施。 (五)離池前最後檢視,確認已無人員後,關閉泳池大門以維安全。 (六)洗腳池應每日蓄滿,並隨即補注乾淨清水。 (七)游泳教學輔助教具(浮板、浮球等物品),應排放整齊。 (八)每週需清洗地板一次。 (九)配合學校於段考時間徹底清潔地板及踏墊。 (十)執勤時應穿著適宜救生員服裝與配備。 (十一)協助配合各項器材管理(如器材室各項物品借還)。 (十二)參與學校校隊訓練、會議、相關校務活動(如各類競賽)。 (十三)協助配合體育組臨時交辦事項。 二、維護游泳池機房設備 (一)機房過濾系統設備操作、維護與水質消毒、管理等工作。 (二)每2小時做泳池水溫、水質、含氯量等檢測及監控(檢測結果應合於標準),做成記錄備查,並將結果公告。 (三)執行泳池清潔與消毒工作,以維持環境清潔。 (四)應妥善使用池底吸塵器與機電設備,避免人為因素所造成的損壞,否則將予以追究。 (五)場地維護管理及修繕。 |
工作地址 |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體育組(屏東市建國路25號)。 |
聯絡E-Mail | show@ptivs.pt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手續: (一)繳交救生員甄選報名表(附件一)。 (二)繳交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救生員證照正反面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三)繳交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四)繳交救生員甄選切結書(附件二)。 (五)繳交醫院健康體格檢查表【錄取後於一禮拜內繳交】。 (六)相關專業證照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二、甄選時間:114年5月14日(星期三),上午9點 (逾時視同放棄)。 三、甄選地點:本校學務處會議室。 四、甄選名額:全職正取1名,備取1名。 五、甄選方式:面試(儀容舉止、工作理念、服務態度、表達能力、問題處理等) 及相關專業證照(酌情加分)。 六、錄取標準: (一)依參加甄選人員之總成績高低順序,提交甄選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請校長圈選正取及備取人員,總分同分時參酌順序以面試成績較高者為優先,再同分者以抽籤決定。 (二)甄選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七、錄取公告及報到注意事項 (一)錄取名單公告日期:1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6點前,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校首頁。 (二)錄取人員報到日期:1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8點;報到地點:本校體育組。 (三)錄取人員於報到一星期內,應繳交公立醫院健康證明書(含胸部X光透視)。無法繳驗者註銷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隱瞞者經查明後隨時解職。 (四)如正取人員未於期限內報到,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錄取公告日起 3 個月內。 八、聘期與薪資: (一)聘期 (1)自中華民國114年5月16日起至中華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 (2)游泳池因限水原因停止使用、計畫經費不足以支應救生員薪資時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約聘期間本校可依政府有關規定辦理停止聘用,未足月依比例計算。 (3)契約終止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二)僱用報酬: (1)全職人員概算月薪35,200元(含自付勞保費、健保費),實際月薪以教育部體育署核定經費為準,未足月依在職日數比例計算。 (2)錄取人員如係退休軍、公、教身分領取月退休金人員,敘薪依各該人員所適用之退休法令規定辦理。 九、聯絡人:體育組-陳組長;連絡電話:08-7523781#2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