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徵求 約用人員-行政組員(一)01~2025-05-16

徵才機關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行政組員(一)01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5-08~2025-05-16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研究院、所,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證書,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近之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 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 本署署長、副署長、主任秘書及學安組組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工作項目 一、建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運動人口、從事運動項目的完整統計調查機制。
二、建立不適任運動教練資料庫。
三、建立不適任運動教練資料庫之通報、資訊蒐集、查詢及利用機制。
四、國小非體育專長教師專業增能、體育教學模組教師增能、體育教師專業增能。
五、辦理補助學校體育雙月刊。
六、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北辦公室)
聯絡E-Mail e-3376@mail.k12e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4年5月16日前,填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務校安組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格式請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網頁/最新消息下載列印,網址:https://www.k12ea.gov.tw/)後簽名,電子檔先傳送至(e-3376@mail.k12ea.gov.tw),報名資料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本案聯絡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務校安組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行政組員(一)01」及白天連絡電話。未依規定報名者(包括報名逾期、未郵寄、報名資料不齊全、應徵履歷表未簽名等情形),恕不受理。
(二) 應送報名資料(所有資料證件請以A4格式印製。並依序裝訂):
1.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務校安組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與資料條件相符之相關之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視應徵人員之資格文件、學經歷專長,依業務需求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工作期間:預計自114年6月2日起(試用期間為3個月)。
五、薪資:288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40,061元)起。
六、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七、本案聯絡人:
(一) 陳先生,連絡電話:04-3706-1335
(二) 郭小姐,連絡電話:04-3706-1485
(三) 聯絡地址: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路之4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務校安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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