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駐外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9職等至簡任第10職等 |
職稱 | 一等經濟秘書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12~2025-08-18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九職等,曾擔任主管職務1年以上。 四、曾派駐國外辦理經貿業務工作經驗,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辦理經貿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經濟部暨所屬機關。 |
聯絡E-Mail | ytwang@moe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有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部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上述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聯絡電話:02-23212200轉分機8551王小姐;傳真電話:02-235126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