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資深組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03~2025-06-17 |
資格條件 | 須符合其中之一: (一)、國內外環保技術、海洋技術、自然保育相關科系畢業(大學以上),並具有與海洋污染防治工作之專業訓練或重要工作經驗一年以上,且具有執行團隊專案經驗者,有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尤佳。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大學以上),並具有與海洋污染防治工作之專業訓練或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且具有執行團隊專案經驗者,有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海污基金收支、保管、控帳作業。 (二)、協助基金管理會相關行政工作及其他有關事宜。 (三)、辦理海洋污染緊急應變有關事宜。 (四)、辦理海洋污染防治業務,包括許可審查、海洋污染緊急應變、船舶檢查、資材整備、人力訓練及其他有關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 |
聯絡E-Mail | oca.personnel@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於114年6月17日前至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全球資訊網「公告資訊-徵才公告」下載報名表與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妥兩表後請先將電子檔寄至 oca.personnel@gmail.com電子信箱,並將應徵人員簡歷表紙本(應貼照片)及相關資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歷等證明),以紙本寄至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信封請備註應徵職稱),完成應徵流程。 (二) 未寄或逾期以電子郵件寄送報名表與簡歷表者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應請自行確認前開表件是否寄送成功,報名截止以郵戳為憑。 (三)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料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 本職缺除正取2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4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其他: (一)月酬標準與進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期滿得續約),月薪45,624元(另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部分費用)。如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洽詢電話: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人事室)07-3382057轉262702呂小姐;業務部分請洽海洋環境管理組07-3382057轉262323陳小姐(來電時間為8:30-12:00及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