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彌陀區公所 徵求 里幹事~2025-08-01

徵才機關 高雄市彌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07-25~2025-08-01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及格,經銓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不得陞任)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熟諳電腦文書系統操作。
工作項目 1. 辦理防疫等里幹事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彌陀區公所(高雄市彌陀區中華路4號)
聯絡E-Mail fu2653@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所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上傳資料: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現職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者免附)。
6、其他相關經歷(證書)證件(無者免附)。
以上證明文件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掃描上傳(以上資料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上開影本如有偽造、變造證件或虛偽證明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三)甄選方式:本次甄選職缺經本所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到者視同放棄。
(四)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五)備註:
1、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2、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後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3、聯絡電話:07-6191216#14人事室黃先生;工作項目內容疑義請洽 07-6191216#205民政課林課長。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