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計畫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1~2023-06-07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相關科系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 具工程、古蹟修復再利用、資訊設備維護管理能力及相關採購履約承辦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 熟諳公文處理,具備橫向溝通協調能力,可配合不同專業領域工作之推動,積極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業務加班。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博物館智慧升級計畫」案件採購與履約管理事宜。 二、 辦理各館舍清潔巡檢案件採購與履約管理相關事宜。 三、 辦理博物館賣店案件採購與履約管理相關事宜。 四、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館前路71號5樓 |
聯絡E-Mail | resume@ntm.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本館報名表(Word)、公務人員履歷表 (請至本館官方網站 http://www.ntm.gov.tw「新聞公告」下載) 、學經歷證明、相關證照等4項, 於本(112)年6月7日(含)前以電子檔Email至resume@ntm.gov.tw,主旨欄請填寫「應徵秘書室臨時人員計畫助理」。 (一) 報名表請以Word檔傳輸。 (二) 履歷表(含自傳/如有相關承辧經驗,請註明曾參與工作項目及內容)。 (三)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四)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語文專長證明文件。 二、待遇:300薪點,折合約新臺幣38,910元/月。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錄取名單於本館官網公告,未錄用者亦不另通知(學歷證明需於錄用報到時,繳驗正本)。 四、錄取名額:正取1名,另得視甄試成績增列備取名額2名,備取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